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HG 2941—1999《饲实级 氯化胆碱》。
本标准与HG2941—1999 相比主要变化为:
——将第一篇和第二篇合并(1999年版的第一篇、第二篇、本版的第3、4、5、6章)。
——分别将粉剂50%和60%氯化胆碱的含量指标由≥50.0%和≥60.0%修订为≥50%和≥60%(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将水剂pH值指标由6.5~8.0修改为6.0~8.0(1999年版的4.2,本版的3.4),试验方法中取消“精密试纸测定”(1999年版的5.3,本版的4.4)。
——将水剂项目三甲胺含量修改为总游离胺/氧[以(CH3)3N计]含量(1999年版的4.2,本版的3.4);粉剂增加总游离胺/氧[以(CH3)3N计]含量项目(见3.4);试验方法由苦味酸目限量比色法修改为凯氏蒸馏定氮法(1999年版的5.5,本版的4.6)。
——增加六次甲基四胺鉴别试验(见4.2)。
——粉剂增加重金属指标和试验文法(见3.4和4.8)。
——氯化胆碱含量的试验方法修改为离子色谱法(仲裁法)和雷氏盐重量法(见4.3.1和4.3.2)。
——细度测定使用的试验筛孔径由80um修改为850um(1999年版的8.2,本版的3.4)。
——将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测项目修改为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测项目。水剂产品出厂检测项目为氯化胆碱含量、pH值、总游离胺/氧[以(CH3)3N计]含量;粉剂产品出厂检测项目3.3和氯化的胆碱含量、总游离胺/氧[以(CH3)3N计]含量、干燥减量、重金属(以Pb计)含量、细度(1999年版的6.1和10.1,本版的5.1)。
——删除附录A(资料性附录)——银量法(1999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参加验证试验单位:宜兴阿克苏诺贝尔三元化学有限公司、天津市兽药三厂、济南华菱药业有限公司、渭南壮须饲料添加剂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大洋兽药有限公司、沧州市华大兽药有限公司、天津市渤海兽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崔爱红、常碧影、邹本莲、林晶、宋荣、韩书霞、高占友、丁永胜、傅慰衬。
本标准于1999年首次发布为国家标准,1997年调整为强制性化工行业标准。
本标准于1999年6月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