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静村,男,1940年11月7日生,四川江安人,中共党员。196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职于四川省公安司法机关。1979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曾任《现代法学》主编。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兼任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内容简介
这本教材的特色,在于它是一种新的教材结构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设计的蓝本。作者为了使这本教材所体现的新的教学模式更为完善,在教材出版后,于1997年9月至1999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中,采取逐步扩大实验范围的做法,开展了使用这本新教材和采用新的教学方法迸行课堂教学的实验。实验证明,新的教学方法不仅在形式上改变了过去"填鸭式"的传统授课模式,更重要的是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由被动听讲转变为积极进行自学和准备课堂讨论,由课堂教学的对象转变为课堂教学的主体,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教学内容因采用讨论分析案例的教学形式而得以"活化",不再是抽象的理论加呆板的法条,使学生对本门学科从理论的把握到实际应用都产生了浓厚兴趣。
在上述实验基础上,司法部为了总结和推广这部教材和这种新的教学法,于1998年5月11日至23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有二十余所政法院校(系)、四十多名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师参加的讲习班,通过观摩教学和总结讨论,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教材的修订打下了良好基础。
这次修订本教材,由主编决定约请孙长永、杨建厂、高一飞三位青年学者加人修订小组。因此,修订本作者增署三位同志之名。修订本由主编徐静村教授统一修改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