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健,男,辽宁大连人,硕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司法部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现任司法行政学院副主任(副院长)。曾出版有《胜诉策划》(改革出版社)、《人际关系的原理与技巧》、《理性的探讨》等多本著作,近期发表有《我国税收制度与律师事业的发展》、《澳大利亚律师培训制度析鉴》、《我国司法人员职前培训制度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式特征与我国经济法的完善》、《德国民事执行制度浅论》等多篇论文。
内容简介
1996年制定立的《律师法》自199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公平能够正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律师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律师执业许可制度与《行政许可法》的内容与精神不太一至、律师执业的组织形式不适用于新的形式发展需要,要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太完善、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因此,为了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蓝宝石在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司法部提出了修改律师法的建议,并最终得到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支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了修订后的《律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