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全国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才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档案号是考试部门对应考人员成绩管理的依据,因此,拿到准考证后,请记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档案号”。直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为止。
三、准考证上的考号是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编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考号,考试时,应考人员每参加一门科目考试,必须填写对应的考号,切勿填错l!!
四、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8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规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8铅笔、橡皮、小刀。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试时只准带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28铅笔、橡皮。小刀进入考场。已带资料、报刊、提包等物品的,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也不得作时钟使用,上述物品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其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答题纸答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卡作答必须用28铅笔填涂;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卡)。
八、考试结束铃晌,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应考人员违纪处理实施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