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I类产品的技术指标为强制性的,II产品指标和其他条文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 K 1450:1996《饮用水用 硫酸铝》对强制性化工行业标准HG 2227-1991《水处理剂 硫酸铝》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JIS K 1450:1996《饮用水用 硫酸铝》主要技术差异为:
——本标准将硫酸铝产品分为饮用水和工业用水、污水用两类;
——重金属的检验方法有变动。
本标准与HG2227-199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取消了原固体产品的分等、分级;
——将硫酸铝产品分为I类、II类;
——I 类产品增加了Hg、Cr、Cd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2227-199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委托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91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