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崔敏,男,1938年生,原籍山西省太原市。196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分配到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工作,曾任校办秘书、秘书科长.1984年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后,任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现为法律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多年从事法理学、法律史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刑法学与犯罪学研究,主持“刑事证据的理论与实践”、“毒品犯罪发展趋势与遏制对策”、“毒品犯罪证据研究”等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专著十余部,在各种学报、刊物发表论文270余篇。
内容简介
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是认为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必须严格控制死刑。有学者指出:“对于像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采取渐进的方式,有步骤、分阶段地废止死刑,比采取激进的方式立即全面废止死刑,更为务实、稳妥。”
那么,为什么要坚持“少杀慎刑”的方针?如何才能“严格控制死刑”?采取什么具体办法才能做到“有步骤、分阶段地废止死刑”?这便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本书拟对古今中外的死刑制度进行纵向的考察和横向的比较,并对我国现行死刑政策与死刑立法进行反思。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早就明确指出,死刑并不能够制止犯罪,并对死刑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中国共产党曾经两度向世人庄严宣告本党以废除死刑为奋斗目标。这些都是本书立论的基础。
严格限制死刑进而废除死刑,代表了人类法制文明的前进方向。我坚信,在物质、文化高度发达和民众更加理智的文明社会。少杀慎刑乃至完全废除死刑的决策,将会逐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