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协调制度》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CCCN)和联合国编制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的基础上,参考国际间其他主要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制定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它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自1988年问世以来,已为国际上广泛采用。截止到2004年10月,已有200个国家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本国的税则及统计目录。采用《协调制度》有利于国际贸易统计资料的收集、对比与分析,便利贸易咨询和谈判,便利国际贸易单证的统一,加速数据的传递,避免国际贸易交往中因采用不同分类而引起贸易成本的增加,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版目录所列商品分为22类98章(其中77章空缺,以备将来使用),计有7600余个8位数商品编号。第1章至第97章的前6位数编码及其商品名称与《协调制度》完全一致,第7、8位数编码是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需要增设的,第98章则仅根据我国海关统计的需要增设。本目录还根据海关合作理事会建议书的内容,为每一8位数编码商品设置了国际标准计量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必须在报关单上填报8位数的商品编号及目录规定的重量或数量。货物的重量必须是扣除外层包装后所得的自然净重。
2008年版目录第1章至第97章的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与《协调制度》完全一致。为了便于使用者了解和掌握,本目录全文刊印了《协调制度》的归类总规则。
2008年版目录第1章至第97章的商品编号与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则号列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