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H 3550—1990《A110型系列氨合催化剂》、HG2272—1992《A201型氨合成催化剂》。
本标准与HG3550—1990和HG 227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订为:氨合成催化剂;
——标准范围增加了A202、A203、A207、A301型氨合成催化剂;
——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主要物理性质和化学组分”的内容;
——对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项目“耐热前、后活性”统一调整为“耐热后活性”;
——修改了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的部分内容;
——增加了规范化附录“氨合成催化剂活性测定条件”(见附录A);
——修改了氧化钴质量分数的测定的附录(1992年版的附录A;本版的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比肥催化剂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I)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化集团研究院、临界朐大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延浩、龚世斌、史志刚、李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3550—1990(原专业标准编号为ZBG75010—1990);
——HG2272—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