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汛物资储备已经成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基本条件。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流域机构的防汛部门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针对不同类型的防洪工程需要储备哪些物资、储备数量如何确定,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指导。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本规程共6章38条,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堤防、水库大坝、涵闸(泵站)、蓄滞洪区四大类防洪工程所需防汛物资的定额构成。本着从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出发,既满足防汛抢险对储备物资的急需,又不至于因储备物资过多而造成浪费的原则,本规程只针对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确定,防汛抢险中不常用的物资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定额不在本规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