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时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