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白纯,女,1969年6月生,浙江海宁人。199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2007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市消防支队中校参谋。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史、社会史。在《民国档案》、《江苏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苏南土改中的划分阶级成分和反封建问题》等多篇学术论文。
内容简介
消防事业涉及一个国家的公共安全问题,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条件,当前学术界还缺乏对该领域的系统研究。本论文以当代江苏消防事业为题,通过一个地域性的个案研究,叙述其在几十年现代化及城市化过程中的发展脉络,剖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事业的合理需要及消防事业的重要作用,揭示消防运作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各自角色与其互动关系,第一次从学术的角度对该领域进行了探索。论文充分利用第一手的消防档案资料,力图能够科学准确地总结江苏消防事业多年的经验,尽量为当代江苏消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与对策。
论文共分9章,论文的前两章是全篇的铺垫。第一章简要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防灾理念。在人类社会初期,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使人们恐惧火灾,崇拜火神,并把火灾的发生原因归结于“天”,出现了灾害天谴论。认为在天灾发生的背后,必有人事的失常才使得上天震怒,因而,历朝历代的皇帝在火灾发生后纷纷颁发“罪己诏”自谴以告天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也是可以扑救的,因而古代很早就出现了一些预防火灾的思想与法规,并有专门管理用火的官员,灭火技术也有初步的发展。在中国古代,担任灭火工作的主要是军队,但也出现了专业的灭火队伍,如宋代在“军巡铺”基础上诞生的专业城市消防队以及后来的“潜火军”、清朝的“八旗火班”等都是官方的消防组织,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民间救火组织,如水铺、冷铺、水社、潜火义社、救火会、救火局等。
第二章重点介绍了民国时期江苏的消防组织。民国时期江苏官办消防组织与民办消防组织并存,官办消防组织称消防警察,隶属于警察厅,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管理程序。但民国时期官办消防组织经费紧张,装备落后,无法满足救火需要,因而民间消防组织发展较快,而且相对于官办消防组织而言,经费较为充足,装备也较为先进,对江苏的消防事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论文从第三章开始对江苏当代消防事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
第三章概述了江苏当代消防事业的历程。从1950年至1965年为江苏消防事业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在消防机构建立、消防管理、城市消防规划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文革”期间,江苏消防事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到“文革”后期才逐步得到恢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江苏消防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现代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与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消防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
第四章至第九章分别对当代江苏的消防组织、消防队伍、消防法制、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装备及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考察。
江苏消防体制包括由公安消防、专职消防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组成。公安消防组织经过组建时期、职业制发展时期、兵役制时期和现役制时期的发展,已形成了一支机构完善、管理严格、装备较为先进、防灾能力较强的队伍。但是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迅速,对付各种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在这种形势下,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发展较快,尤其是苏南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界的扶持下,乡镇专职消防组织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这些地方消防组织成为公安消防队伍的有力补充。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呈现飞速增长的趋势,特别是近十几年的经济建设,中国的国力得到了大幅度增强,而江苏省更是走在全国经济发展的前列。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政府的职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把全社会的消防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成为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江苏省的特殊情况,1995年,江苏省政府制定颁布了《江苏省消防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施行,不仅使江苏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出台前的3年中有法可依,而且也成为《消防法》出台后的重要补充。《条例》颁布以后,地方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更加重视,社会消防守法意识也得到提高。《条例》还规范了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也得到加强。
’ 提高一个地区的消防水平,消防监督管理是否到位非常重要。消防监督管理分为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建筑审核与验收、火灾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在消防工作上,江苏省南北及城乡差异较大,根据各地区和城乡之间的不同特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有不同侧重点。在城市中主要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古建筑、公众聚集场所、老城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消防监督管理,而在农村主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督管理,针对苏南小城镇迅速发展的趋势,加强村镇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利用地方力量,提高农村自救能力。
消防产品装备是消防现代化的关键,而是否有充足的经费又是关键所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江苏消防产品装备有了较大改进,有了各类先进的消防车辆、防护装备,消防总队及各个支队也设置了先进的通信装备,消防能力明显提高。但是,由于经费的限制,消防产品装备与经济发展仍有不协调之处。
以上六章重点提出了以下四个问题: 一、继续大力发展民间消防组织。目前我国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组成,并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为基础。这三支队伍的紧密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消防体系。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消防保卫任务越来越繁重,而目前国家又不可能拿出更多的经费和编制来增加公安消防队伍,因而应该大力发展民间消防组织。
二、继续完善消防法制建设。由于消防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存在着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公安消防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腐败因素,因而应通过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制约腐败的发生。
三、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江苏消防管理初步形成了制度,但是存在着南北差异与城乡差别,消防宣传还有走过场的现象,群众消防意识仍然淡薄,各类火灾隐患还在威胁着社会的安全。
四、继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改进消防设备。随着江苏经济的飞速发展,江苏省政府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消防经费逐年增多、消防装备逐步先进,但是从总体来看,经费仍然不足,消防装备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消防人员仍然不足,这些都有待于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