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在原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3年1月储发(1993)第19号文颁发的《稀土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稀土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要求及与国际接轨等因素修订而成的,并增加了稀土矿产预查阶段、普查阶段、详查阶段的勘查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1993年《稀土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作为稀土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标准。
,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