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晓明,男,1959年6月生,河北人,法学硕士。现任苏州大学王建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刑法、刑诉法研究会副咐长等学术职务。发表论文100余篇,著作30余部。先后两次承担国家九五规划重点社科研究项目,正在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获奖成果25项。1995年11月赴美国波士顿参加国际犯罪学会议,1997年被评为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同年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管优秀专家称号,享受政府津贴,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01年入选江苏省333工程北美校友会杰出成就奖,2004年2月至10月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学院作访问学者。
内容简介
本书由一些思想活跃、努力探索、敢于直言、勇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撰写,是一部颇具特点的学术力作。主要表现在:(1)学科体系的新颖性。该书一改单一解释刑法学的传统体系,坚持理论刑法学与解释刑法学并重的原则,在吸收近些年刑法学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架了包括刑法学导言,刑法绪论、犯罪成立及其认定、刑事责任及其实现、刑法适用的全新体系。尤其增加了刑法学基本原理、罪之适用、刑之适用、刑法解释、刑事判例、国际刑法适用和区际刑法适用等新内容。(2)理论上的科学性。突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学主线,增添了刑法适用一编的内容,在犯罪构成理论上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罪行、犯罪主体、罪过),将传统的刑罚理论归并入刑事责任论中,使整个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更趋合理与完善。(3)内容上的实用性。在罪刑适用的内容上,加大和完善了罪名认定的力度,并将目前的有效法律解释全部吸收到书稿中,在构建罪刑适用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尤其突出了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