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充分吸收和反映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最新研究成果,给学生最新和最实用的信息,我们本着原始性、阶段性、工具性、连续性的原则编写了本书。所谓原始性,是指忠于原作者、原文的观点与思想,不作任何修改,采取原文、原话(原汁原味)直抄的方法加以收录。所谓阶段性,是指选取一段时期内的文献资料,不作历史性的汇编,只收录了2000年至2005年间的文献资料,以体现时代性和精练性,更好地与教材内容相匹配。所谓工具性,是指为方便读者查找文献资料的作者、出处、时间、内容或观点提供指引与检索,采取了分类法的编写体例,即分为专著类、译著类、论文类、案例类和附录(年会观点综述),并按《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体系加以编排,方便读者查找。所谓连续性,是指作为教学参考资料汇编,本书是以五年为一个收录单位,分辑编写而连续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