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于2007年4月4日经第173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完整、具体地规范行政机关处分工作实体和程序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一部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了处分的原则和设定、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以及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量纪幅度,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便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掌握和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起草工作的有关同志撰写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文释义》一书,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条文的立法原意进行了逐条阐释,并对处分实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