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是19世纪意思自治理论的产物。19世纪意思自治理论主要表现为实体法上的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是私法的基本原则,这已得到各国法律和有关国际立珐文件的一致认可。国际私法是调整国际范围内的私法关系的。整个私法领域内的基本原则也不例外地体现在国际私法这个特殊的私法领域,即表现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支配他们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可以协议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决争议的法院或仲裁庭。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经历了从理论到原则曲折的发展历程,目前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虽然国外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很多,但国内学者对此进行系统研究的并不多见。本书作者在三年的读博期间,搜集阅读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资料,完成了博士论文《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成此书。全书分四篇九章,对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讨,既分析了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一些共性问题,也论述了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