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问,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内容简介
刑罚理论的发达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刑法理论研究水平,本书的写作是对刑罚理论研究的开端。之所以选择刑种作为一个突破口,是因为刑法,至于刑罚的整个规定都是围绕着刑种而展开的。因此,刑罚理论的深化,必然始于对刑种的研究。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展开理论思辩,作者没有简单局限于法条的规定,而是将刑种概括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与资格刑四种,在每一种刑种中,按照历史沿革、概念界定、理论争论、各国比较、我国立法、裁量、执行和发展完善这样一条线索展开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在本书的写作中,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立足于中国关于刑种的立法与司法,并兼采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历史上与外国的立法例,力图使本书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从而为刑罚理论的发展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