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问,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内容简介
刑法学是法学主干课程之一,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共讲授一学年。陈兴良教授是北京大学刑法课程的主持人,长期注重刑法学的本科教学。
在陈兴良教授的主持下,北京大学刑法课程先后荣获“北京大学优秀课程” (2002年)、“北京市精品课程”(2004年)和“国家精品课程”(2006年)。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于2006年2月至12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级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发,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在课堂讲授内容中,陈兴良教授将刑法理论、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融为一炉,直接将学生引入刑法的学术前沿,且有引人入胜教学效果。在本书附录中,还收录了陈兴良教授的考试试卷以及4篇优秀学生作业,从中可以感受到同学们经过刑法的课堂学习以后所引发的丰富想象和深切体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