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建立百年老店,是大多数企业家孜孜以求的理想。但是,市场体系不相信眼泪,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生存法则。企业家在努力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可能使其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破产法律制度,就是对没有挽救价值的失败者强制出局的游戏规则。
在企业因破产而被淘汰出局的过程中,作为企业灵魂的职业经理人,会因为自己的种种不当行为而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制裁乃至刑事处罚的巨大风险。如何理解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应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的安全线之内,防患于未然,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一位职业经理人的理性选择,这也正是本书的创作目的之一。
企业经营资不抵债是破产出局还是有条件获得重生?破产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经理层、企业员工如何在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框架内,通过博弈实现各自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对通过破产手段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巨大利益调节,以及在企业法人人格与破产程序掩盖下的形形色色的逃废债务行为,新企业破产法又是如何规制的?如何与其它部门法融会贯通以求准确解读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是本书的又一重彩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