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瑾昆,(1887-1959),字文辉,号克生,湖南常德县月亮山人。1908年入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917年归国,先后任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庭长,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庭长,司法部参事等职,兼任北京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司法讲习所讲师、教授。1929年后,辞去参事、庭长官职,专任北京大学等大学教授,兼任律师。1933年任司法行政部司长。1947年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1948年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华北人民法院院长。1952年任中央法制委员会法规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195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顾问,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理事。建国初期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起草和审定工作。本书为其研究法学的代表作。
内容简介
本书阐述了刑事诉讼的本质和特征、价值取向、程序正义及其标准、刑事诉讼法的功用(与刑法及与人权的关系),特别揭橥程序法定主义和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两大基本主张,逐一评述了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诉讼行为、刑事诉讼重申的宪法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诉讼原则,分析了民众参与司法,介绍了回避、辩护和代理、证据法、强制措施、刑事赔偿等制度,依次阐明立案、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程序,对拆讼阶段、审判重心、起诉裁量等原理也一一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