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忠林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人文社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专家、重庆市刑法学会副会长。有《意大利刑法纲要》、《意大利刑法学原理》、《刑法学》等专著、译著十余部,在《意大利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中外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撰写本教材第一章、第八章,并担任全书的主编。
内容简介
刑法学是法学,刑法学与法学基本理论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刑法学的发展绝不能离开法学基本理论的指导,刑法学的成果当然也应该不断丰富和深化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内容。刑法学中与法学基本理论相悖的地方不少,当大家发现本教材的内容与法学基本理论不相吻合的时候,希望大家一定要动一下脑筋:认真想一想这些内容究竟是刑法学特殊性的体现和对法学基本理论的丰富发展,还是偏离了法学基础,需要根据法学基本理论来加以纠正。
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刑法所调整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首先是违反其他部门法的行为。因此,正确地理解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真正地把握作为刑法前提的其他部门法的具体内容,是真正掌握刑法理论,特别是刑法分则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的刑法理论,不仅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更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如果运用于实践,肯定会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