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1967年出生于英国伦郭,在美国罗得岛长大。她的多篇小说收入《全美最佳小说集》,获得过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纽约客》杂志小说奖等。现居纽约市。
《同名人》是拉希莉在《疾病解讲者》获奖后;花弗了三年时间精心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个印度移民家庭到美国三十多年建立新生活的历史,也是他们在异域走过的心灵的历程。
美国出生的印裔男孩果戈理聪慧努力,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长处,同时也具有叛逆性,有着美国孩子的个性,不愿听从父母的安排,还背地里吸过大麻。从小时候在后院球泥巴,到中学里为名字伤脑筋,从求学于耶鲁和歌伦比亚,到成为颇有抱风的年轻建筑设计师、结识纽约上层家庭的女友,从与同样背景的毛舒米结婚,到最终离婚而内心孤独、尝到人生无奈,他的生活一直都伴随着微妙的矛盾张力。作者不动声色地叙说着细流无声日子里并不平静的故事,叙说着主要公的喜忧、沉浮,叙说着他对印度文化的内心反叛、对美国文化的矛盾挣扎,叙说着他对爱的破灭,他的失败落寞,他寻找收灵慰藉的努力。小说结尾处,历经迷茫困顿的果戈理又一次回到小时候住过的屋子里,与作家果戈里开始了心灵的交谈。
这是一部真势感人而又精巧细腻的作品。《纽约时报》的书评说:“拉希莉女士……采取短篇小说集中难以忘怀的室内乐素材,重新谱写了自我放逐和文化认同的主题,成就了一部交响作品。”
内容简介
使她一夜间成为美国文学界最耀眼的新星,如今,她早已卸去杂务,专门从事写作了。她在作品《疾病解说者》中,展露出美妙的才华,刻画了一群游离于古老的印度与令人迷乱的新大陆之间的人物形象。她对文化冲突的把握如此细腻深刻,行文运笔如此沉潜优雅,就—位时年不过三十二岁的文坛新人而言,是极为难得的。《疾释病解说者》获奖后三年,她一直潜心于首部长篇小说《同名人》的创作。
这部人们满怀期待的作品,讲述了美国出生的印度男孩果戈理童年、少年直到青年的人生经历。这是一个印度移民家庭来到美国三十多年建立新生活的历史,也是他们在异域走过的心灵的历程。一九六0年,年轻的艾修克在前去探望祖父母的火车上,结识了一位游历英国的商人戈什,受到鼓动、感染,远行的神经被隐隐触动了:戈什摇摇头。“你还年轻。自由啊,”他说,摊开双手以示强调。“别亏待了自己。趁现在还不晚,别犹犹豫豫想得太多,卷起铺盖卷就走,多游历游历。你不会后悔的。到时候就太晚啦。”
不幸这趟火车随后脱轨倾覆了。戈什死了,艾修克也受了重伤,躺了整整一年才好。这场车祸促使他下决心离开印度,“他想象自己不但能走,还能远行,离开他出生又差一点死掉的地方,离得远远的。”他一生的轨迹由此彻底改变。他来到美国留学,以自己的才智和努力,获得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获得了大学教职,获得了新大陆的认可。他从印度娶来了仅仅见过一面的阿西玛为妻。这对移民夫妻在异乡别国,细细碎碎地编织起一幅平平常常的白手起家的生活图景。这幅图画里,开始是令人不愉快的油腻腻的厨房餐具和铺着脏乎乎黄白格子纸的橱柜,渐渐地,添进了从“庭院甩卖”买得的二手旧家具,添进了日本制造的丰田花冠轿车,添进了带花园带车库安装了报警系统的中产阶级小洋房,添进了同是生活在他乡的孟加拉邦朋友,添进了孟加拉话语孟加拉菜肴,添进了对故国对亲人忧伤的思念,特别是,添进了美国出生而有着俄国名字、印度父母的小说主人公男孩果戈理的粉红小脸。果戈理聪慧努力,不招惹是非,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长处,然而他同时也具有叛逆性,不愿听从父母的安排,还背地里吸过大麻,有着美国孩子的个性。从小时在后院玩泥巴,到中学里为名字伤脑筋,从求学于耶鲁和哥伦比亚,到成为颇有抱负的年轻建筑设计师、结识纽约上层家庭的女友,从与同样背景的毛舒米结婚,到最终离婚而内心孤独尝到人生无奈:主人公一生的经历,都伴随着微妙的矛盾张力;而这一切发生的舞台,乃是东方与西方文化的交汇之处,是传统与现代化消涨起伏的争斗之所。作者不动声色地把主人公推到了这样的特殊环境,叙说着细流无声的日子里并不平静的故事,叙说着他的喜忧、他的沉浮,他对印度文化的内心反叛,他对美国文化的矛盾挣扎,他的爱情和爱的破灭,他的失败落寞,他寻找心灵慰藉的努力。这幅由主人公父母辛勤编织的热闹图景,临到末了,画中人物一个个一件件慢慢地消匿:父亲离开了人世,母亲回去了印度,妻子也背弃了他,房子变卖了,家具送的送奶的奶,母亲电话簿上从不忍划掉的名字也都不复存在了。小话结尾处,历经迷茫困顿的果戈理又一次回到小时候住过的屋子里与作家果戈理开始了心灵的交谈。
如果说关于“我是谁”的问题只是哲学思考的永恒主题的话那么,对于生活在异乡的人们来说,这早已成了切身的现实问题;因为身份认同的依据乃是文化,在多种大化并存的环。中,人们不但觉得新奇有趣,更是常常深感迷茫。作者在小说中着力揭示了这个问题。那是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人们一方面努大适应新的环境以求生存,一方面又免不了要寻根问祖、思旧怀乡即使是移民的后代,文化的归宿感也常是模糊的、双重的,拉锯地地趋舍不定,而一旦两方出现矛盾冲突,这种不稳定状态就可变得富有悲剧意味。名字是一个人文化身份的象征,作者特意安排主人公名字的故事贯穿小说的始终。主人公出生时,阴差阳错取了“果戈理”的名字,于是他的身份的“分裂”便有了具体的依托,书中很多故事都围绕着名字来生发。小说中安排了一个隐喻,是一幅十分艺术性的意象:象征果戈理真实身份的,是他的外曾祖母——代表了古老的印度文明——为他起的名字,不幸的是这个名字在邮寄途中丢失了,它从未到达剑桥,而是在印度和美国之间漂荡,永无定所。这,原本就是果戈理未来的命运:他没有归宿。他将长久地游离于两种文化之间,不知道该接受哪一个,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究竟属于哪一边。可以说,主人公所体味到的文化归宿感的缺失,是或隐或显弥布全书的基调。
作者以女性细腻的笔触,真切的描绘了这两代人在异质文化氛围中的感受和反应。艾修克夫妇生长在印度,他们的自我定位是孟加拉人,他们的文化归宿是印度。他们一直保留着印度的语言、饮食、宗教,一切的生活方式,不肯轻易放弃;果戈理的母亲阿西玛丧夫后,更是要回印度长期居住。然而他们毕竟从那个拥有古老文明和丰富历史传承的民族躯体上剥离了下来,他们心灵的历程,必然是深沉的孤寂和无依。对此,阿西玛有着最为深切的感受,她深感生活在异国他乡是“某种终生未了的妊娠——一种永无休止的等待,一种无法摆脱的负担,一种长相伴随的郁闷”。印度辉煌的古代文明,深厚的伦理、宗教、历史、饮食、服饰等等的传承,构成了艾修克和阿西玛内心沉重的负累,其沉淀越是厚重,越是割舍不断,对美国文化便越难认同。于是他们只能漂游于印度和美国之间,成了无根之萍,成了真正的孤儿。为了慰藉思乡思家之情,他们唯一可做的一点可怜的事情,便是每隔一年举家回一趟加尔各答省亲。那绝不是为了休养劳顿的身心,而“是一种义务的履行,促使他的父母回去的首先是一种责任感”,一种面对自我内心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他们因为自我放逐而产生的亏负和罪疚,达到内心的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