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高维俭 (1972-)。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主要学术领域涉及刑法学、犯罪学、被害人学、少年法学、刑事政策学和刑事哲学。目前的主要代表作包括:《刑事三元结构论》、《刑事学科系统论》(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试论刑法中的被害者过错制度》(载于《现代法学》2005年第3期)、《弗洛伊德本能论的犯罪学思考》(载《犯罪研究》2002年第5期)和《我国少年法院的理想模式》(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2月12、19日)等。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倡导刑事案件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的一种全面、立体、系统、整体和谐的结构范式。这种结构范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分析研究刑事社会问题的观察视角系统,其基本目的在于杜绝广泛存在于刑事学科研究理论以及刑事办案和刑事政策实践中的单向度、平面化、割裂的、偏颇的观察方法和实践方略。刑事三元结构论认为:横向而言,刑事社会事实的客观样态及规律决定,刑事案件的分析以及刑事学科研究离不开(也不外乎)对犯罪者、被害者和刑事环境等三个基本元素以及三者之间有机互动关系结构的把握;纵向而言,应合人类思维及活动的一般规律,这种把握离不开(也不外乎)刑事事实、刑事对策和刑事哲学反思等三个基本层面以及三个层面之间的辩证循环关联。刑事三元结构之结构范式,或曰观察视角系统,实际上是对人们刑事社会问题研究思维的一种理性反思和系统建构,即可归诸作者所谓的“刑事哲学”之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