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立,1954年10月1日出生于厦门市。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汉大学研究生院(刑法专业研究生)。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福建省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专咨委委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咨委委员。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主要目的。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才能正确,欲求事实明确,则有赖于证明。为证明事实,则需证据。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采用证据,以及如何应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都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其中有些规则已经上升为刑事证据规则,但绝大部分规则都离不开人类思维的一般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系统地讨论这些规则无疑会提出一系列纷繁复杂、令人生畏的哲学问题。这也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为了避开一些智力雷区,我们选择了一些相对微观、相对具体的刑事证据问题作为本书的论题。知识有时需要收缩,才能开花结果。否则知识愈多,包袱愈重,忧虑愈深,终归沉寂。为求局部的突破,必须泯灭追求系统的冲动。学海无涯,生也有涯。有限的生命仅能做有限的耕耘。但愿本书对刑事证据法专题的局部性研究,能够取得局部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