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民安:男,1965年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评论员,执业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学核心期刊以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出版专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6年6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的现代化》。
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第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该著作对现代英美法系国家公司董事的法律地位作出了全面和系统的介绍,包括公司董事的职位、董事对公司事务的管理、公司董事的代理权、董事利益和义务相冲突的规避、董事义务的强制执行等。书中还增加了有关事实董事和影子方面的内容和英国1989年公司法关于公司越权行为原则的最新规定。该书中的许多理论已经为我国立法机关在2005年公司法中所借鉴和采取,诸如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理论、公司机会规则、自我交易规则、派生诉讼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