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l号)的安排制定的。
为适应电力行业对电能质量的管理,规范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的使用,本标准对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的电压、频率、谐波、闪变和三相不平衡度等功能的检定方法和技术要求做了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莎、李松洁、李华、余培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