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文)有关规定,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委托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负责本标准编写工作。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的选择、使用、管理及施工机械化的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机械使用费用。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经历了编制提纲、调查研究、标准编制三个阶段,先后提出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分期组织了对提纲、各文本内容等方面的讨论、函审和审查,在吸取国内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选择、使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次调整和修改,最后定稿。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