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关于下达1996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技综[1996]40号文)要求修订的。
SDI 207—19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简称“原标准”,下同)自1982年4月颁布至今,已实施19年,它对保证我国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推动其技术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施工装备水平的提高,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变化等因素,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从1998年10月开始,专门组成“修订组”,修订组充分利用三峡工地集中全国众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水电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管理单位的优势,就近召开修订讨论会,广泛吸收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有益建议和宝贵经验,加上修订人员外出调研,收集资料,于1999年7月完成初稿,9月邀请专家进行审查讨论,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再次作了修改,于1999年11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00年5月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订形成送审稿,2000年11月,在宜昌召开送审稿审查会。2001年8月形成报批稿。
按照主管部门“关于修订《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及“关于修订《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几点意见”,在这次修订时,将原标准中“模板工程”和“钢筋工程”两章及“特种混凝土的施工”一节独立出去,另成标准。原标准的第一、四、五、六、七章及附录等废止。
根据DL/T 600一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的规定,本次修订时,增加了“范围”、“引用标准”及“主要术语与符号”三章,原标准中第四章“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配合比选定、施工(包括拌和、运输、浇筑、雨季施工和养护)、质量控制与检查均独立成章,连同原标准的总则、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措施、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预埋件施工等章,共计11章4个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