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文)的要求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是对SDJ57-1985《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原标准)的修订。
锚喷支护是水利水电工程临时支护乃至永久支护的重要型式。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锚喷支护,对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均有重要的意义。原标准自1985年颁布以来,已执行了十七年,对推动我国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的发展,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锚喷支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地被采用。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2000年8月开始编写,经过编写人员分工起草,交叉初审,集中讨论,于2000年12月完成初稿,2001年4月提出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后,2002年7月提出送审稿。按送审稿审查会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于2002年12月提出报批稿。
本标准与原标准比较有以下一些主要变化:
——增加了地面工程的内容,使本标准不仅适用于地下工程,也适用于地面工程;
——结合工程实际,对预应力锚索和各种锚杆进行了定义;
——增加了施工期监测的有关条文及附录:
——增加了摩擦型锚杆、管式锚杆及自钻式注浆锚杆等有关内容;
——增加了水泥裹砂喷射混凝土的有关内容;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验收标准,采用GB 50086的标准;
——在条文说明中写进了压力分散型预应力锚索及聚丙烯纤维喷射混凝土的有关参考资料。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J 57-1985。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牡丹江水力发电总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焕生、朱纯祥、周宇、葛浩然、范建章、张柏山、胡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