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青峰,男,1961年生,吉林省敦化市人,祖籍山东。1985年毕业于延边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留校工作三年;199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进入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1992年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青岛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参与主编《司法理论与实务》、《青岛法院判例精粹》,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著作有《审判解释引论》等。
内容简介
判决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社会争端的结果,是以国家的审判权为基础,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是法律作用于社会的具体方式之一,法院判决须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始得以发挥解决争端的作用。
判决的效力问题,属于诉讼法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全书分为七章,分别是对我国司法判决效力问题的透视,对司法判决效力论题的解析,判决的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判决的既判力、三大诉讼程序中判决效力的关系、对我国司法监督体制的检计以及中国特色司法裁判效力体系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