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永军,男,1964年出生,山东滨州人,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教授,从事民商法研究与教学,现为中国全国人大中国新破产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2001年被北京市评为“新世纪百人工程培养人选”学者。
主要著作:《合同法原理》、《破产法律制度》、《民法学》等,并多次在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破产犯罪的比较研究》、《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等多篇学术论文。
内容简介
本书对海域的范围及其法律地位、海域使用权的概念、特征、本质、效力、分类、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权利内容与行使以及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海域承包权、土地承包权、固定海洋捕捞权、海洋矿产资源开采权等权利的冲突与协调等从理论上作了详细论述,并提出了很多有创建性的观点。
海域使用权纳入我国未来的《物权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海域使用权缺乏权利目的,不是一个十分准确的用益物权概念,不宜独立地存在于物权立法中,而应将其肢解为建设用海权、养殖用海权以及不动产役权,分别纳入我国未来之《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