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粗纱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陈纲、耿丽丽、高亚红;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姜金栓、 谢秀云、 王兴莉、刘素巧、陈蕾、刘永澎、陈瑛洁。
在《标准》编写过程中,得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常山纺织集团棉一分公司、江苏新光纺织有限公司、河南纺织高级技工学校的大力支持;在《标准》审定过程中,得到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陕西咸阳纺织工业学校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5年1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