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630号文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技术委员会及建筑声学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组织,具体由同济大学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组成编制组共同完成的。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征求意见稿,发送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国内有关单位参加的评议会,进行深入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后,又经全国审查会议和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于1991年定稿报批。2004年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标标便(2004)4号文的要求,编制组又继续进行了修改整理工作,最后经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剧场;4.电影院;5.多用途厅堂;6.噪声控制。主要规定了观众厅体型设计、观众厅混响时间、噪声限值等各项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