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阮方民,安徽芜湖市人,1957年6月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1972年初中毕业后入伍,在沈阳军区工程兵某产任战士;1976年退伍后回老家安徽芜湖市,在一家工厂当工人;1981年底考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任书记员;期间业余攻读安徽师范大学夜大英语专科课程,并于1983年毕业。1984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1986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并提前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原杭州大学法律系任教。1995年、200年二度公派前往英国威尔士卡迪夫(University of Cardiff,Wales)访问学习,研究金融犯罪与经济犯罪。1997年再度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家王作富教授,并于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狠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等职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法学类刑物上表中英文论文100余篇;并出版个人专著3部。
内容简介
本书由阮方民(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与王晓(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系讲师)合著。系完成浙江大学2002年度“方科强所资助项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惩治与预防对策”项目(项目编号:2031101-581105)的最终成果。
全书共分两篇。上篇“有组织犯罪防控论”,运用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经济学与犯罪学等多学科知识对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及其预防进行研讨,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的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及期预防进行研究。下篇“有组织犯罪惩治论”,运用型法学理率对立法与司法实践如何准确地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研究,特别是联系最近才发生法律产力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相关规定,探讨完善与健全中国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型法规范。
会书无论是在对有组织犯罪成因的解析、预防对策的构建,还是在依据中国现行型法规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惩法的界限,或者是对中国作《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缔约国应当履行该公约确立的国际法律义务进行立法完善方面,都提出不少创新观点及意见。这些观点及意见对预防与惩治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与司法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例于读者查阅书中论及的预防与惩治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夫范,本书附录了中国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法条文、相关的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联合国打击跨国的刑法条文、相关的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该公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