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的需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的重要措施,也是造就和选拔人才的一种途径。应考者通过规定的考试课程并经思想品德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按照规定享有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的有关待遇。\n1985年,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成立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为了统一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设备标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式指导委员会陆续制定了几十个专来考试计划。各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考试计划的要求,从造主不和选拔人才的需要出发,编写了相应专业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进一步规定了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内容与范围,使自学要求明确、考试标准规范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