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曹星,一级律师、作曲、指挥家,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首席顾问。1935年7月出生于江苏南通,1947年随父母移居上海。1949年上海解放时参加革命,曾进修于华东政法学院,1955年在松江地区律师培训班学习,1956年在浦东川沙法律顾问处任律师;1957年师从上海民族乐团团长兼指挥何无奇及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杨嘉仁教授学习音乐专业,1958年起先后在川沙艺校及杭州文艺团体担任作曲、指挥;1980年重操律师职业。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亚太律师协会会员,浙江大学兼职教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第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二、三届常务理事、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协二、三、四届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组委会主任,并兼任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名誉主席,中国合唱协会理事以及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导师等职。
曹星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办理过大量疑难案件和非诉讼事件,获得社会广泛赞誉,同时他还应聘为省、市政府机关、大、中型国营、民营、涉外企业以及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芭蕾舞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报业集团、省、市电视台等文化教育、新闻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与二百余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良好的合作关系。1998年,由曹星创建的、由胡祥甫为主任的星韵律师事务所被国家司法部评为首批部级文明所。在音乐方面,曹星曾于五十年代参加上海实验歌剧院的大型民族舞剧《小刀会》的创排及演出;七十年代为杭州文艺界创作的大型报导剧《泰山压顶不弯腰》作曲;八十年代与“江南笛王”赵松庭合作的笛子独奏曲《幽兰逢春》、《绣金匾》等,先后在国内及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演出;声乐作品《龙井茶虎跑水》由著名歌唱家鞠秀芳教授灌制了唱片,并被收入《中国新文艺大系》,另外,还有一批器乐和声乐作品由专业文艺团体演出。以曹星为团长的杭州西子女声合唱团坚持业余活动十八年,多次赴北京、上海演出,荣获中国合唱协会授予的《巾帼之冠》称号以及第三届北京合唱节一等奖;为迎接香港、澳门回归,该团于1997年和1999年分别应邀赴港、澳演出;此外,该团还组织一系列合唱音乐会及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受到各界的好评。
曹星律师于1988年被评为杭州市劳动模范,省司法厅为他记二等功一次;1991 年荣获国家文化部颁发的第三届北京合唱节优秀指挥奖和浙江省文化厅授予的《金艺奖》;1993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对他进行了采访报导;2001年4月,国家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全国律协授予他 “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律师荣誉奖”。曹星律师曾先后出访日本、印尼、泰国、法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国家,一位美国法学教授称颂他是一位杰出的“艺术型”律师。1996年,《曹星办案艺术及业务实录》一书的第一版和第二版分别在杭州及上海发行,受到读者及媒体的热情支持。曹星律师的事迹还被收录于《中国当代名人大典》、《中国当代文艺家辞典》、《中国大律师》以及港、台地区出版的《中外法庭经典论辩》等书。
内容简介
本书收集、汇总了多方面的资料,翔实而生动地介绍了曹星律师在法律和音乐方面的成就,以及他的人文关怀精神,同时介绍了他的关爱和帮助年轻人成长的故事;是一本适合各种学科的读者,特别是青年朋友掌握“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好书。我国法学界权威江平先生热情作序,使本书更为光彩夺目。
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命运进行曲?曹星律师传奇解读”,着重介绍荣获“首届全国律师荣誉奖”的曹星律师(2001年4月)经受磨难逐步成长的艰苦历程,同时讲述了在我国律师制度夭折后的20多年中,曹星如何用智慧和力量使自己由一位青年律师改行成为专职的作曲家和指挥家的传奇经历。
第二部分“青春交响区?大律师帮助年轻人成才”,是在曹星律师激励和指导下成才的部分优秀青年律师、音乐家、记者及大学生叙述自己在人生道路上奔波的亲身感受,对青年读者如何面对现实、勇敢迈向成才之路具有参考价值。
第三部分“心灵奏鸣曲?大律师献给年轻人的歌”,是曹星律师在几所大学及一些会议上的演讲及谈话,其内容始终充满了对青年的关爱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