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卫平,山东莱芜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该校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执教,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1993年从讲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6年聘为博士生导师,同年任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主编,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执教。
内容简介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全部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