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彭定光,男,1963年生,湖南双峰人。1985、1991、2001年分别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学系、哲学系,分获哲学学士、哲学硕士、哲学博士。现为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伦理学研究》杂志编辑,2002年晋升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原理和政治伦理学。出版《社会的正义基础研究》、《价值取向与价值导向》、《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研究》等合著10部,发表论文41篇。独立承担国家课题1项,参与省级以上课题5项。
内容简介
政治伦理学是一个由政治道德理念、政治制度道德、政治主体道德以及政治的活动道德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其核心在于探寻政治的道德合理性。政治生活的道德合理性并不是由外在于政治的道德所决定的,而是因为政治本身所具有的道德本性。这种道德本性是人们对政治领域进行道德评价和对政治主体提出道德要求的内在根据。合理的政治道德体系应该定位于政治公共领域,定位于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结合,定位于目的与道义的统一。它要求确立由发展理念、秩序理念、人权理念、自由理念、平等理念构成的政治道德理念,以便提供指导和衡量政治生活的合理的道德标准;它要求对政治目的进行道德定位,以便设计合理的政治关系和政治制度,提供政治不断发展的动力因素,确保政治生活的合理性。实现善的政治的道德合理性,政府应该主动地承担道德责任,了解其职能的道德限度,并在其行为中遵守道德规范;公职人员应该用道德来明确自己的“公共人”身份,优化自己的评价标准,并自觉地调控自己行使权力的活动;公民应以权利与义务作为其行为的双重价值向度,形成积极参与政治的首先动力与政治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