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天资聪颖、兴趣广泛,青年时期就读于牛津大学,深入学习了哲学、自然科学、医学等课程。洛克34岁那年,为莎夫茨伯里伯爵(当时英国辉格党的著名领袖)医好了久治不愈的怪病,从而与伯爵结为好友,并以伯爵私人秘书的身份开始介入英国政坛的核心,亲历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风云变幻。
《政府论》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针对英国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尔默所持“君权神授论”的论战,带有很强的针砭时弊之意味,可归之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点是“立”,阐释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历来人们在探讨洛克政治思想时,主要是针对《政府论》的下篇。
1689年,洛克开始撰写《政府论》,1690年出版,旨在为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的正当性辩护。该书一经出版立即引起了轰动。围绕其主题,洛克在《政府论》下篇提出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其实,和霍布斯一样,洛克在试图解决政治权力的产生以及来源这一问题的时候,也是从人的“自然状态”出发,围绕“自然法”、“自然权利”、“契约”等范畴展开论述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和霍布斯并无二致。然而,洛克在论证伊始,即在对于“自然状态”描述中,便和霍布斯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自然法的范围内,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无需听命于任何其他人的意志。尽管这种状态并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对于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对人就像是狼对狼一样”、“一切人对于一切人的战争”这一阴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却是“一个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