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湛中乐,1964年生,湖南省汨罗县人,1982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7年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担任助教;1992年7月晋升讲师;1994年7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秘书.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国家人事部公务员考试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双高人才测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价格协会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
主要学术成果:《现代行政过程论》(独著)、《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独著)、《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独著)、《行政行为法研究》(分编主编)、主编了《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公安行政法》、《环境行政法》、《依法行政培训教程》、《行政许可法实用解答》等,担任副主编的有《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该书获1995年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行政法学 》、《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中国九十年代行政法治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副主编);合著《行政诉讼法概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该书被全书翻译成日文于1995年在日本出版)、《外国行政法教程》、《中国行政法学教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该书为国家九五、十五核心教材,获北京大学优秀科研教学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等。
内容简介
作者结合中国社会剧烈变迁引起的行政法学范式转换,从行政过程的新视角动态地考察分析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受监督,考察行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研究考察宪法框架下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以行政过程作为问题的切入点,将主体、行为、价值目标与原则和制度置于一个系统中来作整体研究,突显其科学性与系统性。如果说传统行政法研究某个行政行为,只是研究行政行为体系中一个点的话,那么行政过程研究则是研究由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点所构成的一条线和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面和体。这样使得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从行政过程入手,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或环节带有共同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