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命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任务,其中当然包括党领导的全部司法实践活动。因此,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加强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能力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长期的法院工作
实践证明,提高法院和法官的调研能力是加强司法能力的基础。无论是提高法院的司法决策能力和审判管理能力,还是增强法官的法律适用和判决说理能力,都以法院和法官具备较强的调研能力为前提。
北京市朝阳区是首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案件呈现“新、难、大”的特点。朝阳区法院是首都乃至全国的大区法院,由于长期承担巨大的审判压力而面临着审判方式改革、审判管理模式创新的艰巨任务。这些情况既是对朝阳法院和朝阳法官的挑战,也是增强我院司法能力,提高我院法官司法水平的历史机遇。面临这样的历史机遇,我院法官对民商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在出版《民商法学说与审判实践》(第一卷)的基础上,经过多年审判经验的积累和法学理论的学习,集中我院最新的调研成果,《民商法学说与审判实践》(第二卷)也将付梓印刷。与第一卷相比,此次登载的调研成果在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结合上有较大侧重,突出反映和解决了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除了反映案件审理中的法律实践问题外,本书还集中收录了相当一部分有关司法决策和审判管理方面的理论成果。从总体上说,本书更贴近司法实践,更贴近法院工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