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事司法改革是一具宏大的话题,也是一项宏大的研究项目和实践工程。以其个人的智力、精力及时间是不可能系统、全面地思考和研究这一宏大的项目的。鉴于此,笔者选择了民事司法改革中一些比较引人减少的问题予以探究。这些问题也是笔者较长时间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或最重要的领域依然是民事诉讼程序,其能体现民事司法的特性。研究民事诉讼也是笔者的专业之长,因此,本书多着墨于这方面,反映了近年来笔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所得。
民事司法改革发展到现在,要有大的作为,就不能局限于现有法律框架,只有通过立法来加以实现。因此,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修改《民事诉讼法》。应当承认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确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制定当时的背景和理念,我国的民事诉讼体制还没有充分反映民事诉讼的特性,不能适应民事诉讼的现代发展要求。现行的民事诉讼体制是一种在非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的产物。民事诉讼制度要发展和完善,就必须修改《民事诉讼法》,要修改《民事诉讼法》使其适应现代民事诉讼的需要,就必须消除原有体制中的内在制约因素。笔者在这一部分着重分析了这种体制性制约的表像和原因,初步指出了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