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郝银钟,男,汉族,1968年3月生,山东省聊城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曾在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外国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曾经在国家级及省部级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合著、主编法学类著作、教材20余部。
内容简介
对中国人来说,本书标题中的“原理”一词本是外来语,实际是源于日本语中的genri,意译英语theory,principle,译成汉语大体意思相当于“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之所以借用这一早已被国人泛用和滥用的“舶来品”,旨在试图说明文本所研究的课题并非是要对中国现行检察制度进行注释,而是探讨作为检察制度基石的有关诉权本质属性方面应然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换言之,笔者在这里试图进行的工作,旨在重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背景之下有关检察制度方面的理论框架,以此甄别于非法治社会底下的检察制度,期盼中国检察制度也能够堂堂正正地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理论“专业槽”,而不想再沉湎于曾长期困扰中国法学界的那种肤浅的重复式诠释和政治语录般的简化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