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郭志媛,1975年生,黑龙江密山人。1993年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于1997年、2000年、2003年分别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所教师。曾在《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专著4部。
内容简介
“可采性”是贯穿英美证据法的一条“金线”,可采性规则更是英美证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各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占据同样重要地位的地据能力理论与可采性有异曲同工之效。而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本书对可采性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基本概念、可采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规范可采性的证据规则、可采性规则的价值分析、操作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最后以中国的证据制度改革为落脚点,论证了在中国确立可采性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认为通过设立证据准入程序,完善有关的证据规则,树立起证据必须具有可采性的观念的确保证明真实与正当性的一剂良方。作者还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可采性规则的总体设想和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