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树德,男,1971年生,湖南省新邵县人。1991年9月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1994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1997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2000年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001年9月进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作者曾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刑事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独著《待业犯研究》;参与撰写著作近30部。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首先通过对罪状的内涵、属性、要素、功能等作出详细的辨析之后予以界定;继而,从价值性原则、工具性原则、模式及方法等方面,在宏观的层面上对罪状的建构问题加以论述;最后,与罪状的基本分类相适应,在微观的层面上分别对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的建构问题进行阐述。
本书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论证充分,论据有力,文笔流畅,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及可读性,可供广大司法工作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