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吕忠梅,女,1963年3月24日出生,湖北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毕业后在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任教至今;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6年破格晋升教授。现为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带头人。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政协常委、湖北省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武汉市政法委法律咨询专家,武汉市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学术职务有: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专业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专业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为法学会秘书长、湖北省经济学团体联合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内容简介
从政府行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并不是新的方法。然而,对政府经济行为的不同部分做定性研究,从而求得对经济法运行规律的全面认识,却是一种新的思路和和研究方法。用单一的概念来分析经济法,在很多时候是侧重于经济法的概念演绎。我们在这里采用的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多层面透视,着重于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定性分析和经济法的规制性研究。当然,这种研究也可以作为对经济法进行概念演绎的出发点。本书使用这种分析方法,是想对中国正在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从与传统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不同的角度,作一个合乎实际的描述,使人们对经济法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和较为系统的认识。
编者在本书中采用的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多层面透视,着重于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定性分析和经济法的规制性研究。本书使用这种分析方法,是想对中国正在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与传统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不同的角度,作一个合乎实际的描述,使人们对经济法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和较为系统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