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2年以来的司法考试总是那么扣人心弦,每年都会有新的亮点,但都是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命题更加科学化、主观化。这使案例分析题、论述题、文书写作题更为重要,而此类题型却是很多考生的痛处。日趋侧重主观化、理论化考查方式的卷四,是我们要共同面对的。北京万国学校作为一家著名的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帮助更多的人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责无旁贷。
卷四部分在司法考试中地位特殊。通过对司法考试各卷得分的分析可以发现,卷四部分是考生得分最低的。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许多考生在前三卷得分比较高的情况下,卷四分值却很低。卷四所考查的知识点与前三卷的相关部分其实是一致的,表明这些考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没有问题(从前三卷的得分可以看出),但为什么在卷四就会丢分呢?历年的考前辅导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学员对于卷四没有信心,十分迫切地想寻求解答卷四的诀窍。这种现象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何在卷四中拿到高分呢?2005年的司法考试即将来临,我们有必要为考生提供有力的辅导,如果能帮助考生在卷四提高分值,对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无疑是有决定性意义的。
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针对卷四,应当把握以下的问题:
第一,题型问题。卷四部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对于传统的案例分析题部分,考查的主要方式还是给出案情,要求考生依据该案情,作答提出的若干问题,通常问题都比较多,而且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就要求考生具有冷静思考、系统分析的能力。而法律文书题和论述题,则是2003年、2004:年卷四题型的重大变化之处。2003年司法考试有一道法律文书的改错题。传统的考查方式是给定案情,要求考生自行拟写法律文书。其实法律文书题以前也曾经以改错的方式出现过,2003年再次出现这样的试题,提醒了考生司法考试命题的灵活性。而且这道题与刑事诉讼法结合非常紧密,必须运用刑事诉讼法的知识才能答题,这代表着法律文书题命题的方向。继2003年出现一道论述题,2004-年此题型被保留并加大比重,值得关注。从长远来看,论述题的比重增加应是一件好事,这是加强法学理论素养考查的一个信号,为通过司考选拔出有真才实学、理论功底深厚、有良好法言法语运用能力的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学习和复习备考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理论功底的培养,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这方面的训练。2005年本书的修订加强了论述题的例题比重,共设计了11道论述题,相信对考生把握论述题的命题思路和答题方法会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知识点问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卷四的重点与前三卷的重点是一致的。可以从两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一是分值比例。列入司法考试考查范围的14门法学主干课程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是不同的,而能够在卷四案例分析题部分考查的则只有民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除了论述题外,这些部门法在卷四的分值分布与其在前三卷的分值分布基本是一致的。二是具体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