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邱兴隆,湖南湘乡市人,1963年元旦生。1979年生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不学硕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后未申请博士学位,弃学经商。现为自由研究人员。主要著有《刑罚学》等书,合译《牛津法律大辞典》、《肯尼刑法原理》与《惩罚与责任》等,另在《中国社会科学》与《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译)文50余篇。所撰论文曾多次获院校与省级优秀成果奖。现致力于监狱亚文化,成囚心态,刑事司法错误与刑罚理性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历经十五年的潜心研究,写就的一部极具学术价值的刑罚哲学专著。其以逻辑演绎为基本方法,揭示了刑罚的报应性是社会报复,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的统一,刑罚的功利根据是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统一,进而阐明了刑罚的报应性与功利性的同一性,差异性与对立性,立足于个人与社会,客观与主观,手段与目的的辩证关系,深入论证了刑罚的正当性在于报应与功利的辩证统一性,提出了解决报应与功利相冲突的四条基本定律,以此为前提从动态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制刑的正当性,动刑的正当性,配刑的正当性与行刑的正当性,从而构筑起以刑罚理性和谐论为核心的完整的刑罚哲学体系。书中提出了刑罚的宽容性,最大效益性,有利被告论,死刑悖论,四体同位的动刑论,基与序相结合的犯罪评价论,等价与适度相统一的刑罚二次分配论,刑罚有限论,恶法非法论与恶法亦法论等一系列全新的概念与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