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关联交易是伴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发展和以公司为连接点的各种利益主体(即关联各方,如股东、董事等)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较为复杂的经济现象。作为关联各方实现利润追求的手段,关联交易具有促进企业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功能,因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也为各国法律所认可;然而,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特定利益关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地产生交易上的不公平,而给其他利益主体(如中小投资者、债权人)造成损害,从而最终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因而又爱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既允许关联交易的合理存在,又要强化对关联交易的规制,是对关联交易进行法律规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法律规范,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公平交易法等法律领域,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其最为主要的领域。在我国,虽然有关上市公司的管理实践中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也有一些规定,但《公司法》和《证券法》基本上没有对关联交易问题作出规定,有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薄弱。正是基于这种情形,作者选择了这一研究课题,并获得厦门大学1999年度校级科研重点课题资助。本书是该课题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