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鲁兰,女,1958年3月25日生,四川成都人。199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11月至1998年11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留学,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二级警督,从事罪犯改造研究工作。参与撰写专著4部,发表论文、译文10余篇。
内容简介
牧野英一(1878-1970)是日本近代著名的主观主义刑法学家,他的思想主要有三方面的影响,即他的母校东京帝国大学法理学教授穗积陈重(1856-1926)的“历史进化观”音大利学派尤其是菲利(1856-1929)的“社会防卫论”和德国刑事社会学派李斯特(1851-1919)的“目的刑论”。 他的主要创见是,将肇始于19世纪末大陆法系民法学中的“自由法论”精神引入刑法领域;主张20世纪的“罪刑法定主义”必须具有“文化国”之时代内涵;从科学进步的无限性论证“法律解释的无限性”;视犯罪构成理论为繁琐教条,认为犯罪论中最主要的问题只有三个,即“未遂”、“共犯”和“法律错误”,且花费50年的精力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他早期的刑法思想,反映出主观主义刑法理论之主客观方面相结合的特征。日本刑法学界主要反对他在“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权衡上强调“社会价值”的追求,即将防卫社会之重要性置于保护个人人权之上。在刑罚论中所主张的“教育刑论”不管是在军国主义时代还是在“二战”以后的日本。都反映出主观主义刑法理论中最闪光的部分。正确认识理解大陆法系主观主义刑法理论,对于我们反思社会主义刑法理论中的认识误区,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